关于广安市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年9月18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广安市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0〕***号),现就本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2019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上文件精神,持续优化全市电商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电商营商高地,市商务局结合广安实际,牵头起草了《广安市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出台后,市商务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借鉴了宜宾等市州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方案,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今年2月和5月先后2次书面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建议22条,经充分沟通,采纳18条、部分采纳3条。6月28日,《实施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及目标,力争到2022年全市电商营商环境水平有效提升,电商交易额力争达到100亿元。第二部分“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设定了14项重点任务,涉及创新企业登记注册方式、创新“一表通办”制度、创新精简纳税流程、推进跨境电商便利化、构建基础配套支撑体系、促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构建低成本运营体系、构建财金创新供给体系、构建精细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人才引培体系、实施市场开放融合、实施区域协同创新、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建立公平竞争保护机制等方面,每项任务落实到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健全机制、强化考核、注重宣传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