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核定公租房滨江首座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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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文件规定以及县政府十六届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县发改局核定公租房“滨江首座”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多层住宅:0.40元/平方米,由物管公司按住宅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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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4:10: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