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岩乡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
为贯彻***《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处理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通知如下:
一、查证核实党员身份信息
辖区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对涉嫌当事人,必须认真查证其政治面貌,核实其是否为党员。
二、严肃作出处理
乡党委、党支部要会同纪检部门,对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事实进行研究,根据其涉案具体情形和性质,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本人态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应当作出党纪处分的,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对应当作出组织处理的,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按程序办理。对其中的党员干部,由乡党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对党代会代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相关手续。
对涉案党员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应当及时进行,不得积压或拖延。要严格依纪依规、遵守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及时报送信息
建立党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发生党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所在支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乡党委报送有关信息。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支部要准确把握政策,对涉案的党员,既要严肃进行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又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要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防止相关信息外泄产生负面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