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完成对153家市外企业办公场所的核查
根据《关于开展我区2011 年度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顺建发〔2011〕111号),我局于12月19到23日对153家驻本市办公场地设置在我区的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办公场地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使用手续情况、办公设备情况、公司规章制度、人员到位情况等。按评分标准,企业办事机构核查得分为80分及以上的,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申请才予以受理;得分为60至80分的办事机构,限期在一周内整改;核查得分为60分以下或经整改复查仍未达80分的,将直接评定为诚信不合格企业。
经核查,合格企业135家,拟注销企业10家、需限期整改的企业6家,办事机构变更到区外的2家。通过核查发现的普遍问题包括:部分企业驻本市负责人未到位、企业办公场地租赁已过期未续、办公场地变更未完善地址变更审批手续等,企业必须按要求处理完善存在问题后才能报送年度综合考评申请。企业驻本市办事机构场地核查结果将作为受理企业诚信管理2011年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