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重大滥伐林木案
4月17日,西充县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张某某重大滥伐林木案
经查明:2017年10月初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借西充县大全镇童家湾村发展柑橘种植产业之机,带领西充县本地砍树工人3人与绵阳市平武县砍树工人3人分两组,在大全镇童家湾村2、5、7组(原2、7组现合并为2组)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划范围、超出采伐期限大量砍伐林木。2018年1月22日,我局接省森林公安局转警与“麻辣社区”网站群众举报称张某某在大全镇罗家坝村有尚未发现的砍伐林木现场,经镇林业站与村社干部陪同走访调查后,在大全镇罗家坝村6组“小黄梁山”西南侧半坡发现林木伐桩45个,为张某某在2017年11月期间组织西充本地砍工同期砍伐,无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已并案侦查。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大全镇童家湾村2、5组(含原7组)超证、超期砍伐林木共计583株,其中柏树557株,杂树26株,合计立木材积(蓄积)89.2***5立方米;在大全镇罗家坝村6组无证砍伐林木45株,树种为柏树,合计立木材积(蓄积)5.8597立方米;综上该案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628株,共计立木材积(蓄积)95.1242立方米。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