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南房发〔2015〕19号
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局属各股所、中心:
根据县委南法组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南部县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不断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主要对象
局机关、区房管所及各股、站、中心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二是开展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是开展防范与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各股、站、中心负责人的宣传教育;
五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突出我县房地产行业特点,开展体现房地产行业的法治文化建设。
四、主要措施
从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出发,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普法活动。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讲座、考试、考核制度,将机关、单位公职人员的考试结果作为其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在机关组织开展读书学法活动。
(二)加强基础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在局机关建立法律法规学习园地等。抓好法制宣传队伍建设。为每位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主要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主要形式:一是送法律书籍、读本、手册、光盘、宣传图片进机关;二是举办法制培训班和法制讲座;三是开展法律座谈、交流和研讨;四是开展法律知识答卷竞赛;五是邀请业内专家举办法制讲演、法制论坛等。
(四)主要做法:建立学习园地,逢会前三十分钟为法律法规学习时间,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教材、有笔记、有考核。
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