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农房建设指导意见出台
12月17日,记者获悉,南部县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小康房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大农村小康房建设宣传力度,集中整治乱占(地)乱修等违规建房行为,到2020年,基本完成县域内农村小康房建设,配套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形成县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意见要求,建设农村小康房要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原则,坚持生态环保、功能配套原则,坚持资源整合、项目支撑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无规划的,坚决不建,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坚决不建;要充分体现错落有致、前庭后院、功能配套、经济适用的特色,提高群众居住质量;集中处理垃圾、污水,严禁乱砍滥伐、挖山填湖、破坏生态植被和自然水系等行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对农村特困户危房进行改造升级,做到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有效使用、农村土地节约利用原则。
意见要求,建设农村小康房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由农民自主决策、自主参与,不搞一刀切;建房资金不足的,可暂缓建设,倡导户植千株杨、建设小康房的筹资办法。
农村小康房的规划选址要求遵守相对集中原则,按照先场镇周边,再居民集中点的思路选址,避开地质灾害区域、洪涝灾害区域等危险地段;禁止在城乡规划区内选址,禁止在绿化工程红线内选址,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沿公路两侧夹道选址。
在布局上,农村小康房原则上修建一楼一底,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乡村旅游景区有接待需求的可建两楼一底。农房后院单独设计圈舍、厕所,建沼气池、化粪池,厨房、圈舍、厕所排出的污水全部进入沼气池。房屋朝向尽可能坐北朝南。
在建筑风格上,要求农村小康房要体现地方特色,外观原则上采用米黄色墙砖贴面、橘红色琉璃瓦盖顶,统一标注小康房标志。
在建筑质量上,要求必须按照全现浇结构、抗震设防烈度达6度以上。
在绿化方面,要求农村小康房要突出田园风光,前庭后院可种瓜种菜,外围以高大乔木、低矮灌木、草皮和果树相结合进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