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17日拟对4个项目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5599447
通讯地址: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浅202-8-H2井钻井工程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双佛镇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 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原中浅202-8-H1井场内布置1口勘探井,为中浅202-8-H2井,设计井深为3060m(垂深2460m,造斜段380m,水平段600m),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勘探井,目为沙溪庙组,依托原井场采用ZJ50钻机进行钻井作业,完钻后进行压裂测试工程。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占总投资的3.92%。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废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压裂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用于后续配制压裂液,不外排;最终产生的压裂废水用罐车拉运至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转运至附近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各类废水均能进行有效收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测试放喷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排气筒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小;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点火燃烧,其主要污染物为NOX、CO2,由于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本项目钻井作业产生的水基钻井固废通过岩屑罐收集后,及时转运至砖厂或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油基岩屑收集后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含油废棉纱手套收集后交危废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当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噪声主要为钻井作业期间、完井作业期间(包括压裂和测试放喷阶段)以及事故放喷过程产生的噪声。作业期间噪声超标范围内有居民分布,这些敏感点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采取临时撤离、协商解决等措施后,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 中浅203-6-H1井、中浅203-9-H2井、中浅203-9-H3井钻井工程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大桥镇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 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原中浅203-9-H1井场内布置3口勘探井,分别为中浅203-6-H1井、中浅203-9-H2井和中浅203-9-H3井,设计井深为3676~3794m(垂深2349~23***m,造斜段327~450m,水平段均为1000m),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勘探井,目为沙溪庙组,依托原井场采用ZJ50钻机进行钻井作业,完钻后进行压裂测试工程。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6万元,占总投资的3.71%。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废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压裂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用于后续配制压裂液,不外排;最终产生的压裂废水用罐车拉运至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转运至附近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各类废水均能进行有效收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测试放喷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排气筒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小;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点火燃烧,其主要污染物为NOX、CO2,由于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本项目钻井作业产生的水基钻井固废通过岩屑罐收集后,及时转运至砖厂或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油基岩屑收集后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含油废棉纱手套收集后交危废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当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噪声主要为钻井作业期间、完井作业期间(包括压裂和测试放喷阶段)以及事故放喷过程产生的噪声。作业期间噪声超标范围内有居民分布,这些敏感点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采取临时撤离、协商解决等措施后,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
3 | 中浅204-9-H2井、中浅204-9-H3井、中浅204-9-H4井钻井工程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伏虎镇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 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原中浅204-9-H1井场内布置3口勘探井,分别为中浅204-9-H2井、中浅204-9-H3井和中浅204-9-H4井,设计井深为3450~3740m(垂深2160~2470m,造斜段270~290m,水平段均为1000m),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勘探井,目为沙溪庙组,依托原井场采用ZJ50钻机进行钻井作业,完钻后进行压裂测试工程。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7万元,占总投资的3.45%。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废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压裂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用于后续配制压裂液,不外排;最终产生的压裂废水用罐车拉运至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转运至附近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各类废水均能进行有效收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测试放喷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排气筒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小;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点火燃烧,其主要污染物为NOX、CO2,由于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本项目钻井作业产生的水基钻井固废通过岩屑罐收集后,及时转运至砖厂或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油基岩屑收集后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含油废棉纱手套收集后交危废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当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噪声主要为钻井作业期间、完井作业期间(包括压裂和测试放喷阶段)以及事故放喷过程产生的噪声。作业期间噪声超标范围内有居民分布,这些敏感点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采取临时撤离、协商解决等措施后,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
4 | 中浅205-9-H2井钻井工程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大桥镇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 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原中浅205-9-H1井场内布置1口勘探井,为中浅205-9-H2井,设计井深为3450m(垂深2400m,造斜段350m,水平段700m),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勘探井,目为沙溪庙组,依托原井场采用ZJ50钻机进行钻井作业,完钻后进行压裂测试工程。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万元,占总投资的3.98%。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废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压裂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用于后续配制压裂液,不外排;最终产生的压裂废水用罐车拉运至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转运至附近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各类废水均能进行有效收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测试放喷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排气筒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小;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点火燃烧,其主要污染物为NOX、CO2,由于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本项目钻井作业产生的水基钻井固废通过岩屑罐收集后,及时转运至砖厂或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油基岩屑收集后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含油废棉纱手套收集后交危废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当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噪声主要为钻井作业期间、完井作业期间(包括压裂和测试放喷阶段)以及事故放喷过程产生的噪声。作业期间噪声超标范围内有居民分布,这些敏感点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采取临时撤离、协商解决等措施后,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