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磊丰建材有限公司阆中市高家坝码头建设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阆中市磊丰建材有限公司阆中市高家坝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阆中市磊丰建材有限公司阆中市高家坝码头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阆中市高家坝码头位于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五丰村高家坝,嘉陵江左岸
3、建设单位:阆中市磊丰建材有限公司
4、总投资:980万元
5、生产规模:新建总长约200m(包含回旋水域)的砂石货运卸料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主要采用漏斗+皮带机运输)。其中,泊位数:200t级散货泊位2个;设计通过能力:散货50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阆中市磊丰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阆中市高家坝码头位于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五丰村高家坝。
联系人:杨云。
联系电话:135****9622。
环评单位:成都众瑞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三街106号二楼201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7****3205。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及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公众。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项目?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状况?
3、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4、您对建设项目运行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相关***
1、环评公示本-阆中市高家坝码头建设项目.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