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影响投资软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出台
10月14日从市纪委获悉,《南充市影响投资软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日前出台,对干扰破坏投资软环境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根据规定,各级各类机关、群团组织及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统称被举报对象)存在影响投资软环境问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干扰破坏投资软环境的行为包括:违规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条件,拖延、超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未按规定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不好,存在吃、拿、卡、要或推、拖、绕、躲行为的;违反涉企收费规定,以及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将自愿性收费项目和无偿服务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转移到协会(学会)、中介组织或下属单位收费的;向企业推销商品,强制企业参加盈利性活动,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乱检查、乱处罚、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的;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不认真执行有关行政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规定,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态度蛮横或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差作为、假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暴力阻挠施工、恐吓外来客商等影响、干扰、破坏工程建设和项目推进的;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涉企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视频,市内政务活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其它影响投资软环境的行为。
举报人举报影响投资软环境方面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后,给予被举报对象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的,每起奖励举报人500元人民币;给予被举报对象诫勉、停职、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和辞退的,每起奖励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给予被举报对象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每起奖励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
举报人可以采取来访、来信、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举报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96960,也可以发送邮件至举报信箱xzxnjcs@163.com,联系地址:南充市北湖路88号市委1号楼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