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关键。因此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县司法局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紧抓好,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将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射洪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培养青少年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行为习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主管和主抓责任,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保证计划、师资、课时、教材、检查考核“五落实”,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进一步发挥校外第二课堂的作用,建立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规范落实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有关部门和团委、妇联、关工委、基层组织、教育基地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犯罪预防的宣传教育,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法制副校长建设。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治校,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建平安校园,经乡镇推荐,学校选聘,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审查通过,全县统一发文,聘任了81名法制副校长。100%的城镇中小学、9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配齐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明确了法制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校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学困生、行为不良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每期给师生上两次法制教育课,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三、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民主法治示范校建设。制定并公布了省、市、县“民主法治示范校”创建标准,明确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校的申报、推荐、检查考核、验收命名程序等制度。(县司法局 罗显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