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顺利实施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工作
“对小排量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大大降低了我们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国家的政策真是太好了,国税局执行得太快了!”10月8日上午9时18分,首位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征纳税人张小梅大为感叹,标志着射洪县顺利实施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工作。
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射洪县国税局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该类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工作。一是于国庆大假前第一时间内将文件内容在县国税局行业网、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QQ群公布,并迅即与车管所代征点接洽,确保纳税人及时知晓该优惠政策;二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咨询台,由导税员对***咨询纳税人就该项优惠实施时间、适用范围和车型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答,确保纳税人用好该优惠政策;三是做好系统升级调试和收入测算工作,确保该项优惠政策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