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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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船山区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审核工作,每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参保人员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院病情证明书(并附相关检查报告单)进行慢性特殊疾病申报。符合慢性病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与所申请的慢性病病种相关的各种门诊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此项工作解决了参保人员医药费用高的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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