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何洁
我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了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对应中、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相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1项,分别向遂宁经开区、河东新区下放32项、1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44项,及时公布31个市直部门292项行政许可事项。扎实推进全省“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56项,后置审批150项,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212项。推行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服务方式,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无窗口”“零见面”网上登记。整合10个部门的17个审批、备案事项,通过“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信息互认、同步审批、内部流转、一窗发照”,实现登记营业执照“二十二证合一”。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市5个县(区)和34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完善了工作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在全省率先搭建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共归集市、县(区)工商、税务、人行、人社、国土、公安等44个部门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业绩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共167880条,全市部门涉企信息的总体覆盖率达到100%,并实现了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适时数据交互。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进出口、出国、融资贷款、招投标等22个方面予以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全面推进权责清单管理,防止权力任性。建立“两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表”(主体责任表和具体责任表)政府权责框架。2016年,市本级和5个县(区)政府对外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其中公布市本级38个市级部门(单位)行权事项6207项,船山区6192项、安居区6198项、射洪县***11项、蓬溪县6192项、大英县6190项。按照“权责一致、一一对应”的原则,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
(四)着力优化审批服务,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健全网络体系和服务标准,市、县区(园区)均建立了规范的政务服务中心,12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2206个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实现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全覆盖。高效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船山区、射洪县相继成立行政审批局,分别承接19个部门划转的130项和22个部门划转的122项行政审批事项,构建起相对集中的审批模式,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目前,船山区已实现30%的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10%的行政许可“零跑路”;射洪县各类审批办结时限平均缩短70%以上。
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化进程”与“少跑路需求”不平衡。审批过程中,许多部门仍使用国家部委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建设的审批专网,存在专线网络未打通、数据不能互推、多套系统并行、多个流程重复等问题。目前,市政务服务平台也处在建设初期,致使船山区、射洪县行政审批局在运行过程中不能充分利用网络办理平台受理群众申请办理事项,与实现行政许可事项60%以上“网上办理”、70%以上“最多跑一次”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二)“放权不全”与“承接不畅”问题需***。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形成,部分领域还存在下放的权力“接不住”、“接不好”问题,现有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缺乏,导致下放的权限不能有效承接。行政审批部门与原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尚需进一步强化。
(三)“便企利民”与“高效服务”还有差距。一是“三集中三到位”落实有差距,部门授权不充分,存在政务中心接件回部门审批现象;二是有的公共服务事项未集中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如市房管局住房信息查询系统,市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等不能在政务中心办理;三是仍然存在政务分中心,进一扇门实现“一门办”还有差距;四是网上办理平台不通畅,“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端推送”还存在很大差距。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一)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功能,扩展在线预约、事项查询、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功能。指导船山区、射洪县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在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等区(县)推广“代办制”,建立完善便民服务站点,实现群众办事一个站点受理,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证明事项多、跑路流程多等问题。
(二)科学调整划分机构职能。在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坚持统一和精简原则,对需要集中的许可事项交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权责边界。以理顺职能职责为切入点,科学核定基层职能职责、岗位和编制,从源头解决互相推诿、权责不清等问题。
(三)加强下放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及时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原职能部门间的职能界限,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防止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及时跟进业务培训,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
(四)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编制公布市、县(区)两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目录管理。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高标准、高起点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一网办理的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一线咨询、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库共享、一邮送达”政务服务模式,切实铺好服务发展的“最先一公里”,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深度融合,真正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