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通化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通化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 来源:工考办 时 间:2018-08-20 16:02 |
各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考评人员素质,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根据省中心要求,结合通化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考评人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正派; (二)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在通化市内工作,能够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单位派遣和管理的在职人员或社会其它人员; (四)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申报高级考评员考试; (五)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并掌握本职业(或工种)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可申报考评员考试。 二、申报职业(工种) 焊工、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锅炉操作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钳工、磨工、冲压工、电切削工、制冷工、手工木工、评茶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汽车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保安员、安检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评价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 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所辖市、县鉴定中心报名。 (二)各县鉴定中心或鉴定所(站)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审后汇总报市鉴定中心。 (三)市鉴定中心汇总市、县报名材料统一报送省鉴定中心。 四、报名材料 (一)《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 (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三)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近期免冠同版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五、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0-9月7日。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宜
(一)通过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省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鉴定中心统一核发考评员证卡。 (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考评人员可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可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及以下等级的考核、评审。 (三)考评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考评员每次实施考评后,可享受相应标准的津贴补助。 (四)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改革,便于我市考评人员统筹管理,经研究决定我市2015年、2016年培训的两批考评人员统一参加此次培训。 联系电话:3916917
***:1.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核表 2.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报名汇总表 ***
2018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