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啦怎么申领手把手教你
索引号: | 1144***********30U/2020-0090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名称: | 中山市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啦!怎么申领?手把手教你!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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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啦!怎么申领?手把手教你!
发布日期:2020-07-16 浏览次数:-
疫情期间失业不用愁,“真金白银”为您解烦忧!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 号)规定,我市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失业人员就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啦!一起看看失业补助金的申报范围、时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吧!
政策解读篇
申报范围
申领人员范围分为两类:
一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领地及时间
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补贴标准
(一)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二)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人·月。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1至6个月不等,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
累计年限及其他
&在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我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指引篇
申报方式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线上申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
http://si.12333.gov.cn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广东人社APP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陆续发布)
线下申领:前往我市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办理。(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失业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
现在小编手把手教你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线上办理
(一)登录网址
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http://si.12333.gov.cn
(二)申领路径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2、点击【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进入个人用户登录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登录】按钮进行注册登录。
3、注册登录后进入申领界面,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完成申领。
二、线下申领(至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全市经办机构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