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 | 4659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2 |
名称: | 关于开展我市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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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12-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中财规字[2019]1号)有关要求,我局负责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受理和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从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可申报境外紧缺人才认定资格。
人才资格认定成功后,请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或网站,按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个税补贴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二、认定条件及申报程序
详见***2《粤港澳大湾区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办事指南》
三、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网址:http://www.gdzs.lss.gov.cn:8011/ggfwweb/),或直接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89817189、88260730。
***:1、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中财规字[2019]1号)
2、粤港澳大湾区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办事指南
3、中山市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审批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
1.《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中财规字【2019】1号).pdf
2.粤港澳大湾区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办事指南.docx
3.中山市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