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查 推动公共场所复工复产
索 引 号:102/2020-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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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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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加强督查推动公共场所复工复产为切实加强芦...
加强督查 推动公共场所复工复产
更新时间:2020-02-28来源:作者:曾丽字体[ 大 中 小 ]
为切实加强芦淞区公共场所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月28日开始,芦淞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始对全区复工复产的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一是督促落实返工复产备案制、强化企业消毒和通风,指导场所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消杀防疫,做到废弃口罩的定点回收。二是检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员工摸底筛查、健康状况及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对于未按照通知要求到位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根据通知要求如果出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连续两次整改不到位情况,则责令该企业予以停产停业。
检查期间,共检查公共场所52家,二次供水单位4家,出动监督员20人次,检查场所单位56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下一步,芦淞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将重点对拟开放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各场所单位开业前均须达到防控及卫生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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