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淞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芦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密切配合,通过“随机抽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审查、考察等各项工作,拟确定以下46名同志为我区人民陪审员:
张 慧 | 贾 莉 | 李一枝 | 李海琴 | |||
黄霞平 | 周 舟 | 肖雪松 | 赵 强 | |||
程 雪 | 余思思 | 汤芳艳 | 罗 霞 | |||
彭兴欢 | 陈 洁 | 周明瑞 | 曹子龙 | |||
陈 亚 | 曹 峰 | 邓伟风 | 刘学文 | |||
陈小琳 | 文 云 | 杨 清 | 姚艳艳 | |||
邓勇军 | 刘文慧 | 沈金花 | 陈 露 | |||
马 妍 | 周英平 | 刘晓慧 | 万美芳 | |||
张智敏 | 黄娜琴 | 汪丹丹 | 朱锦绣 | |||
张利强 | 袁兰英 | 刘之农 | 曾慧颖 | |||
黄 畅 | 刘 浩 | 万 婷 | 刘江萍 | |||
刘 佳 | 黄银泉 | |||||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8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0731-28580917
182****7230(舒主任)
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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