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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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切实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鲁人社函[2015]96号)有关要求,今年继续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
今年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确定为当代科学技术新知识,主要包括新一代网络与通信、物联网、大数据等内容。
公需科目学习由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自行组织,可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讲座交流和自学等多种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结束后,学习培训材料完备有效且考试合格的,可登记继续教育30学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全市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逾期不报学习方案或抽查发现有问题的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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