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派潭镇汉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派潭镇汉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0〕58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村镇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感,同意派潭镇汉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混凝土硬底化道路约475平方米;火烧面大理石铺装、青砖铺装约3000平方米;挡土墙修筑约504米;仿木栏杆205米;修筑水渠、排水管350米;廊架1座;砌筑花基约460米;停车位9个;绿化植被约700平方米;篮球场1个;清表约1000立方米;树池12个;路侧石约450米;填方约900立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9万元、预备费3.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2020年区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3日
***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派潭镇汉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 关于增城区郑中钧中学2020年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