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启动企业养老金领取资格补充认证工作
日前,市劳保处发出通告,对因未按期参加领取资格认证而暂停发放养老金的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启动补充认证工作。
今年6-10月,市劳保处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直企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日社保发【2015】5号)安排,对市直19755名企业养老待遇领取人进行资格认证。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市直企业退休、退职和五七工家属工退休人员,从11月15日起暂停发放养老金。目前,市劳保处通过社会媒体、市局网站、12333热线和服务大厅相关窗口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社会群众公告暂停发放养老金的原因,同时告知补充认证、补发养老金的解决措施。
暂停发放养老金的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可以直接到市劳保处进行补充认证,然后补发养老金。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退休证到劳动大厦社保服务大厅25号窗口进行现场认证;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认证的,可以由委托人拍下被认证人视频,并携带被认证人身份证、退休证,到社保服务大厅25号窗口进行视频认证。对于没有制发退休证的五七工、家属工退休人员,本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到社保服务大厅25号窗口进行现场认证。(劳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