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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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岁末年关,是劳动争议的高发期,企业职工维权、农民工讨薪案件频发。1月份我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72件,同比增长192.5%,涉及劳动者280人,同比增长191.7%。
案件同期增多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处理不善。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日为12月31日,到期后有些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拒不签订。或者期满终止后不支付经济补偿、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劳动者申请仲裁。
二是拖欠工资争议集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很多职工选择在春节前来讨要工资,导致案件集中爆发。同时,部分企业因效益不好,导致停产停业,引发劳动者集体维权。
为此,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坚持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对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能调则调,快捷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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