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核组来我市检查验收
12月25日-26日,全省首批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核组来我市对推荐的3个示范仲裁院进行检查验收。
今年以来,根据《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91号)确定的因地制宜、示范带动、分步实施、全面覆盖要求,省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首批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荐评选活动。我市结合实际向省厅推荐了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我市的首批示范仲裁院。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核、抽查案卷、查看实物资料等方式就组织机构标准化、仲裁办案精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规范化、仲裁工作信息化等五个方面分别对3个示范仲裁院进行了量化打分。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我市仲裁组织机构、办案质量、人员队伍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对仲裁信息化建设及仲裁工作信息宣传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按照省厅示范仲裁院的建设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水平,力争2015年底实现示范仲裁院全覆盖。(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