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召开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暨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药品特别是新冠肺炎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保障连山区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召开了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暨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连山区药品连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质量负责人、局机关药械监管人员等5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首先,会议传达了葫芦岛市市场局不良反应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通报了2021年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
其次,会议通报了近期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省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药监流〔2021〕51号),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最后,副局长彭贵鑫就药品经营企业的不良反应监测及疫情防控提出三点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督导,把握时效,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监测工作任务。二、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重点加强“两节”期间以及国庆节后14天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出行轨迹和定期核酸检测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督促其及时到发热门诊排查。三、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扫码、测温;计算机系统和监控系统必须保持正常运转,视频资料储存不得少于14天;严格落实退热止咳类药品信息登记上报制度,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充分发挥“探头哨点”“预警雷达”作用。全面落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全力提升监管效能,推进连山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