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医保结算系统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实现及时结算。近日,市人社局医保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和东港区,对整合后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一体化卫生室结算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包括WebHis版卫生院和一体化卫生室管理结算系统的操作流程等内容。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日政发【2014】4号)有关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将执行相同的待遇标准,同时,全市将统一切换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为保证居民按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培训人员还对各区县所辖乡镇(街道)卫生院做好系统切换前的准备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除一体化卫生室外的其他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共计6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医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