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建设领域和企业清欠维稳应急预案的通知
芦政办发〔2010〕3号
登记号 ZZDR-2010-01005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建设领域和企业清欠维稳应急预案》的通知
五里墩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董家塅高科园、建宁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建设领域和企业清欠维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三日
株洲市芦淞区建设领域和企业清欠维稳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芦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积极稳妥地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清欠基本情况
1、经检查发现我区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的问题相当严峻。
2、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董家塅高科园、龙泉路龙泉村服装加工制作行业共30余家,龙泉服饰加工制作城,洗水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飞达洗水厂、穗丰洗水厂等企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三、处置原则
坚持疏导教育、耐心劝离,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治理建设领域和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业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萼洲 区信访局局长
陈亚克 区劳动人事局副局长
孙其祥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 峰 公安芦淞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刘庆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28580595。
五、事件处置方法
按《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妥善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不稳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如遇突发性和群体闹事事件,将启动应急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赶到现互相配合、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一)信访局具体负责协调处置农民工到政府上访事件,一旦发生围堵政府事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领导,并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有拖延行为,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具体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上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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