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级创业平台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奖补资金公示
根据《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3〕25号文件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日政办发〔2013〕34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日人社发〔2014〕18号)等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申报市级创业平台、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的单位进行材料审核、集中答辩和实地评审三个环节的评审工作。经综合评审,确定莒县库山三德创业孵化中心等4家单位为2017年度市级创业平台和日照京华创业孵化基地等5家单位为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级创业平台和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日人社字〔2017〕104号)予以认定。
现拟根据《日照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日财社〔2017〕24号)文件规定,予以奖补。其中,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奖补,依据其申报材料并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的入驻户数作为确定拨付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至
监督电话:8866033
***:2017年度市级创业平台和市级创业示范平台拟奖补情况表
日照市劳动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