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处2017年度预算公开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部门为日照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日照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为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提供管理和服务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日照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1年1月成立,内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统筹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医疗稽查科、门诊统筹科等7个科室。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本部门在职在编机关工作人员0人,事业单位2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0人,工勤岗位人员1人,单位自聘驾驶员1人。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二)预算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384.05万元,较上年增加9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43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计384.05万元,较上年增加92.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6.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5万元;项目支出37.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4.05万元,具体是:
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384.0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4、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346.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6.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去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7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综上所述,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
附: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