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周转房零散维修工程维保单位的询价函(2016年8月)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方”)对辖内城市更新周转房的零散维修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拟在参加本次采购的广州市危旧公房修缮改造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企业(以下简称“报价方”)中,通过摇珠方式,选定两家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中选单位”)作为维保单位承担市危改所管辖城市更新周转房的零散维修工程。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市更新周转房零散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广州市(北片:越秀、白云、天河、黄埔;南片:荔湾、海珠)
3、工程内容:单项维修预算不足五万元的小额零散维修工程。包括并不限于房屋、围墙等建筑物的修缮;水、电管线维修(更换);房屋间隔修改等工作。
二、资格要求
已取得“广州市危旧公房修缮改造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资格。
三、适用范围
1、本次采购仅适用单项维修工程预算(经评审机构审定)不足五万元(含五万元)的小额零星维修工程。
2、本次采购选定的维保单位有效时限为:自此次采购成功起至2017年10月31日(暂定)。
3、在有效时限内,单个维保单位零散维修工程服务合同累积总额度上限为49万元,合计不超过98万元。
四、采购方式及要求
(一)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单价包干方式进行。按报价单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消防、治安),按中选下浮率实行单价包干。
报价方的报价以采购方制定的工程控制单价为基准单价(具体要求详见***1)。报价方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基准单价,以基准单价为基础,通过报下浮率的方式来进行报价(报价时的下浮率统一为6%)。
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报价,项目的综合单价应包含材料(部分材料的品牌要求详见***1)、人工、税费、机具、设备的人工运输费用等。报价人的报价除包含上述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相关文件已考虑的因素外,还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额外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与现场居民、属地管理部门协调发生的费用;向现场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的费用;因现场条件或施工工效低所消耗的费用;满足在接采购方通知后3天内组织施工的响应需求的费用;施工产生的用水用电费用。并按要求采取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工程报价内容的造价包干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
3.新增项目下浮率
对***1中有类似项目或内容的新增项目,参照原单价调整材差;对***1中未包含或无相类似项目或内容的新增项目,按相关规定套取《广东省房屋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参照施工期当季度广州市造价站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综合价格没有的综合参照市场价计算,并最终以采购单位审定的单价为准,新增项目单价同样需按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进行下浮。
(二)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本合同维修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保修期为天面、外墙、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工程为5年,其他2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技术规范标准(见第八页),修缮质量以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采购单位验收要求为准。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单位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三)工程的转包和分包。
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中选单位不得转包,必须分包的少量专业工程,事先需先取得采购单位同意并在施工合同中确认。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选单位负责赔偿。
(四)其他
中选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五、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
(一)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时,必须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并签名确认,并参照综合单价根据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程项目内容按相关规定套取《广东省房屋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计算造价,并最终以采购单位审定单价为准。
1.对于***1中已包含或相类似项目或内容的新增工程,按报价单位报价时承诺的下浮率乘以基准单价计算结算价。
2.对于***1清单中未包含或无相类似项目或内容的新增项目,按相关规定套取《广东省房屋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参照施工期当季度广州市造价站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综合价格没有的综合参照市场价计算,并最终以采购单位审定单价为准,新增项目单价同样需按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进行下浮。
(二)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价款的支付采取支票结算方式。
2.本次采购工程采取集中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对于单宗工程预算为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零星维修工程,在工程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价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单数月月底集中办理结算手续,并结算(支付)工程款。
3.单宗工程经评审后预算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由甲方另行按询价程序开展采购。如乙方在采购中中标,相关工程费用亦不纳入本合同额度范围内。
六、报价书的编制
(一)报价文件
1.报价书(包括以采购方制定的基准单价为基础,报价方承诺的下浮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原件编入正本)
2.企业对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工期、保修期的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编入正本)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编入正本)
7.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复印件
8.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包含安全、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9.企业简介及最近3年在广州市内承包相似直管房维修工程的业绩清单和证明资料
上述报价文件均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要求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正副本表述应一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在指定时间送达市危改所(地址: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3楼)。
七、摇珠选取办法
本次采购在确认采购文件响应情况后,通过公开摇珠方式选定维保单位,具体评选方法如下:
确认采购文件响应情况:
采购方代表在摇珠会现场,对相关文件予以拆封,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记录并公示资格审核情况。
资格审核结束后,各报名单位对《资格审核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
摇珠:
从顺利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代表中通过抽签方式选出两人,由该两名代表分别从装有标注摇珠序号(摇珠序号根据各单位《资格审核记录表》上排名确定)号球的箱中抽取各抽取一个号球,该两个号球所标注序号的单位即为中选单位;由该两家中选单位代表再次通过摇珠方式确定零散维修分片负责区域。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单位超过十五家的,首先采取摇珠方式,选取其中十家参与正式摇珠,摇珠代表选取方式同上所述。)
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不设竞价保证金
九、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单位须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报名。相关报价文件模板可从网上或前往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物业科现场领取。
十、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由报价单位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后,在2016年10月30日9:30前(暂定)送到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3楼)物业科。
***1:《2016-2017年度城市更新安置房零散修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草稿)
***2:《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零星维修项目清单单价》(2016-2017)
***3:报价书
***4: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新建文件夹.zip
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2016年8月20日
(联系人:仲生、陈生;联系电话:020-8384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