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康复项目予以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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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了更好地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按照《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日人社发〔2012〕31号)有关规定,现对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莒县妇幼保健院3家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康复定点项目予以确认(定点项目见***),定点资格有效期3年。
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康复定点确认项目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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