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多举措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规则和程序。为了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局完善了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等,都必须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研究制发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并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实施。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统一制度逐步得到落实。
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注重将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收集梳理,结合实际完善政策,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比如,针对近年来复议诉讼数量不断增多的态势,我局将此作为科学决策、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及时制定出台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不仅提高了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而且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政策研究与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