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第四批“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近日,根据《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34号令)的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署开展第四批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申报。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选拔工作以近4年(2009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
这次选拔的数量控制在20名以内,采取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
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2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市政府津贴800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