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服务全民创业
7月15日,在日照街道江豪建材市场,东港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来到商铺现场进行政策宣传。经营装修材料的孟祥乐高兴的说:要是你们不来,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多好政策,谢谢你们!在江豪建材市场,区人社局重点宣传的是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深入部分商铺,现场进行政策解读和信息统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通知办理。在江豪建材市场,工作人员现场走访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3家,发放政策明白纸200余份,明确了其中4家小微型企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
为落实好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区人社局安排专人负责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在一楼服务大厅设有窗口,为前来申请补贴的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通过报刊、网站、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创业人员明白如何领、领多少。据悉,申请补贴的人员需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需属于以下四类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分为2013年10月1日前、10月1日后和2014年1月1日三个时间点分别确定补贴标准。2013年10月1日前首次成立的,且申请补贴时成立不足5年,对创业成功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吸纳3人以上就业者5000元,3人以下就业者3000元。 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和2013年10月1日后个体工商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2014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小微企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吸纳10人以上就业者5万元,10人以下2万元。创业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仍按1万元执行。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分两个时间点确定补贴标准。2013年10月1日前首次注册成立的每个岗位补贴500元。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注册成立的每个岗位补贴2000元。 房租水电补贴申请标准,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注册成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补贴时距创业时间不足2年,房租水电费高于6000元每年的,按照6000元标准拨付。房租水电费不足6000元每年的,按照实际拨付。房租水电补贴可二次申请,拨付标准为初次补贴金额的50%。 今年以来,东港区人社局共为16名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