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审核及时拨付维护权益市直上半年为离退休人员遗属发放死亡抚恤金49万元
日照市机关保险处一直以来全力维护离退休人员遗属权益,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中认真审核条件,及时划拨资金,适应政策调整,确保足额发放。上半年累计为市直18名离退休死亡人员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共计49万元。
在审核中严格按规定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必须到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停保手续,申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在办理中需要携带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加盖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工资福利科经办章)、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户籍注销证明等。
在拨付中严格按程序做。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相关证明,首先办理停保手续,然后进行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等遗属待遇审核。如果初审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经复核确认,打印离退休待遇终止单,由财务部门开具转账支票,由单位到银行领取或单位背书由个人直接领取,保证将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等及时发放到离退休人员遗属手中。
在调整中严格按政策做。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均会做出相应调整,有时要根据政策变动补发一定的待遇。例如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从2011年8月1日调整,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现在我们正对去年8月1日以后死亡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进行补发。 (市机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