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制定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管理办法
为建设稳定高效的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经办队伍,近日,五莲县制定实施了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村居协管员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推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了村居协管员的标准条件、管理模式、工作职责、考核方式、待遇计发办法等内容。协管员人选由各行政村居民主推荐产生,实行村居推荐、乡镇街道管理、县主管部门备案的管理模式,具体负责本村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日常业务办理、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村居协办员工作补贴实行岗位定额补贴和年度考核工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岗位定额补贴分为120元、200元和280元三个档次,分别对应参保缴费人数在299人以下、300-599人和600人以上的村居;年度考核工作补贴实行百分制,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计分,扣减分以扣完本项标准分为限。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每分值4元的标准发放考核工作补贴。目前,五莲县632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1名协管员,在全县建立起了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