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完成2012年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近日,莒县人社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县农保处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并提前完成了2012年度农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为符合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1256人(全县共1195村)办理了参保续保手续,收缴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金257万元。
据悉,《莒县村级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办法(试行)》是由该县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于2008年4月联合出台的,它规范了村主职干部退休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主职干部的养老问题,提高了其工作积极性,同时可减轻村集体的长期负担。该办法建立了所需资金多方筹集机制,村主职干部基本保障费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缴纳,由政府、村集体、村主职干部个人各出一块:县、乡(镇)财政承担筹资总额的20%,各占10%;村集体承担筹资总额的50%;村主职干部个人承担筹资总额的30%。村主职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目前,该县已有38名村主职干部领取养老金,最高月领5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