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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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1日发表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1号)(***1)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倾斜,一般不在行政机关挂职。
挂职服务锻炼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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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2:36: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