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12月1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保支付相关事项的通知》(绵人社办〔2017〕274号)文件,将国家36种谈判药品纳入我市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本次纳入报销的利拉鲁肽等36种药品是经国家人社部谈判成功后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自费药品。我市政策出台仅晚于成都等少部分市州,将大幅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本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药品种类丰富
此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种药品,包括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西药中有22种进口药和9种国内药。
西药中有15种是***治疗药,覆盖了肺***、胃***、乳腺***、结直肠***、淋巴瘤、骨髓瘤等***种,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靶向药位列其中。其他药品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两种罕见病药品即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
中成药中有3种***药以及2种心脑血管用药。
二、患者负担减轻
此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品。此前这些药品临床价值高但价格较贵,患者负担重。如乳腺***靶向药曲妥珠单抗,2016年国内市场价格约为每单位24500元。此次国家谈判后,曲妥珠单抗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后的支付标准降至每单位7600元,降幅约为69%。本次进入特殊乙类管理后,医保基金将最高支付60%的费用,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进一步减轻。目前,大部分进口药品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金额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患者再不用为了省钱到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海淘”了。
三、报销政策
今年9月1日至12月19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患者购买36种国家谈判药品已产生的费用,持相关票据前往参保地医保局申请一次性报销,报销工作截止今年12月31日。12月20日开始,绵阳市区域内33家医院产生的药品费用可在医院直接结算,但部分药品需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详见文件。
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新农合的患者购买36种国家谈判药品产生的费用,持相关票据前往参保地医保局申请一次性报销。明年1月1日起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执行在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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