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开展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市财政局开展了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呈现以下特点:
全面覆盖、分工负责。本次检查了市本级各个部门预决算,以及辖区范围内所有县(市、区)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和每个县(市、区)10个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组成了市本级和县(市、区)两类检查组,市财监局、预算科、国库支付中心、各个业务科室市共同承担检查任务。
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和真实性。2017年10月23日至27日检查了市本级部门;10月26日起检查了各县(市区)。在真实性检查中,重点关注了是否存在虚列支出问题。对政府决算,重点检查了商业和服务业支出(216)、金融支出(217)、住房保障支出(221)三个科目。对部门决算,除“三公”经费为必查项目,还对办公费(30201)、水费(30205)、医疗费(30307)三个科目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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