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疗机构血液安全国家监督抽检全力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近期,我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组织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分别对全市12家市卫生计生委登记注册的县直医疗机构临床用(储)血开展了血液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和指导服务,全力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此次专项督查,卫生执法监督人员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重点对二级以上医院是否设置输血科〔血库〕、是否有储血温度监测记录、是否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血液发放核对记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质、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应急用血采血、储血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遵守临床用血管理规定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督导要求,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强化风险管控,落实血液安全责任制,细化相关职责,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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