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应急救护纳入安全社区建设
日前,市安全监管局、市红十字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应急救护共建安全社区的通知》,将应急救护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安全、健康、和谐”的安全社区建设理念与“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相融合,同时将应急救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已建成安全社区的持续改进项目和新建安全社区的重点促进项目,从而提升安全社区建设质量。
随着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也相应增多。由于群众缺乏初级的救护知识,不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得不到救护处理,致使死亡率和伤残率增高。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群众在突发事故中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残、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体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单位(乡镇、街道)参加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培训的人数应达到辖区户籍人口10 %以上;救护培训师资不少于2人;户籍人口1万人以下的建设单位红十字急救员不少于50人,1至3万人的不少于120人,3万人以上的不少于180人。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红十字会要以普及性、实用性、公益性为工作原则,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在全市安全社区扎实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培训重点,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参与面广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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