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
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正良、雷百灵、刘文榜、王黎、江陵,秘书长王昭洪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少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泽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以及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市民代表应邀旁听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分类防控体系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作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绵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加强供电服务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修改并通过了《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我市近年来社会治安分类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城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场所基本实现立体“网格化”治安巡防全覆盖,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两名。市政府办理社会治安分类防控体系建设审议意见,态度诚恳、措施有力,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要进一步深化推广。会议还对市政府社会治安分类防控体系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去年,市政府科学推进规划编制,强化项目规划服务,加强规划指导和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要深刻吸取历史教训,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认为,一直以来,电力部门在保障绵阳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电网供电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均得到提升。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电网建设环境,规范电力建安市场管理,继续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更好地发挥电力对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来源:绵阳日报(记者 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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