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公务用车管理成效明显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市财政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确保公务用车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严格车辆购置审批。近年来,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暂停购置、更新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购置,按编制和标准从严审批。二是强化公务用车整治。2015年8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公务用车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范围包括所有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要求、严格标准,对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登记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存在问题查找准确。并要求各地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抓好纠正处理,采取确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借用、调用、换用车辆立即退回、换回,不得超标准配备使用车辆,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应当停驶,严禁公车私用。目前,清理工作正处于整改落实阶段。
三、市级公务用车经费支出明显下降。据统计,2015年1-9月市本级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为3851万元,同比2014年下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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