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开展安监执法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巩固已取得的执法工作成效,促进执法队伍继续向规范化迈进。2015年1月上旬,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市安监执法支队长李克勤率市安监局执法工作考评组对全市九个县市区执法机构(大队)2014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考评组按照执法考核标准,对各地执法机构(大队)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执法工作开展、执法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等十二个大项、41个小项进行了全方位的考核。从考评结果来看,全市执法工作好的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对执法力量、装备、经费给予了足够的保障,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二是执法工作能够按照计划实施。三是执法工作程序逐步规范。四是执法工作(案卷)质量逐年提高。五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江油、梓潼、三台行政处罚案件达7件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方编制下达后人员长期未到编,或因人员调离未及时进行补充,致使人员长期不能到岗,严重影响执法工作开展。二是严格执法力度不够,未能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格执法和实施处罚。三是部分地方业务学习安排时间不足,抓得不紧,效果不好,业务能力没有明显提升。四是办案质量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五是多数地方委托执法效果差。
考评过程中,考评组认真充分听取了各地一年来执法工作的一些做法、经验,对来年执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理清了脉络。同时就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后如何开展执法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考核工作结束后,李克勤支队长对各地执法工作逐一进行了点评。对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李克勤支队长指出: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突出工作细节,坚持四不两直、暗访检查的工作方式;三是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打非治违;四是加强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严格依法执法;五是巩固委托执法成果,在乡镇执法工作要有所突破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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