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基层群众自治暨社区治理工作会
1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基层群众自治暨社区治理工作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表扬先进,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市委副书记张锦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付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学民出席会议。副市长赵琪主持会议。
会前,张锦明、赵琪分别带队前往前往三台县潼川镇解放街社区、涪城区青义镇兴龙村、朝阳街道剑门路西段社区和城郊乡三里社区等地实地参观。
会上,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村、先进社区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对2013年度获得社工师资格的社区代表进行了颁证。
近年来,我市村级组织和社区在人员配备、经费配套、硬件保障、制度创新上措施得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其中,江油市创新推进“单元化联户共建共享”,着力构建“1355”群众自治体系;涪城区通过建立民情恳谈制度、“五全工作法”等,实现居民自治制度具体化、体系化;高新区健全了群众积极参与的议事制度,逐步实现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为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工作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经验。
张锦明指出,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关系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依法治市的应有之义。要进一步摸清家底,准确把握我市相关工作现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总结先进经验,宣传学习好做法,提升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的信心;正视薄弱环节,从细节入手,合力解决突出问题。
张锦明要求,要创新街道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逐步做到对社区“减负、还权、归位、赋能”;严格社区布点规划,为社区治理提供规范性依据;夯实阵地,筑牢社区治理硬件基础;提升水平,建好社区治理基层队伍;费随事转,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健全制度,促进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工作规范;加强领导,保障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市政协副主席李京平,市民政局局长胡安虎,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长、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局长、社发局局长,部分街道办事处主任、社区代表参加会议和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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