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司法局“会前讲纪学法”制度化筑牢思想防线
为增强领导干部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绵阳市司法局在前期活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会前讲纪学法制度》,以制度的形式确保讲纪学法活动常态化。
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会前讲纪学法制度化原则,列入会议议程;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把党纪政规与法律学习,特别是行业法学习作为重点的原则;坚持会前学习与按计划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领导干部学习为重点与党员干部相结合的学习原则。
突出五类重点:讲纪学法以党风廉政方面的党内法规纪律和有关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的典型案例通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国家、省、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为学习重点。
明确三项举措:讲纪学法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学习对象;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行政办公会会前每次15分钟学习与专题讲座学习为重点,以理论学习、纪律法规解读、专家讲座、案例剖析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为主体;把学习与考核相结合,每年分别组织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列为年度绩效,以科室为单位实行扣分制,由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
(市司法局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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