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动员会
3月10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同志,市委第16督导组组长刘登元及督导组全体成员到会指导。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园区司法所、医患调解中心、国信公证处全体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奉光明主持。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伟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的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党员法律从业人员要深入查找自身问题,按照领导干部、机关单位、窗口单位和四支法律服务队伍分类开门整改,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他强调,各职能科室要牢牢抓住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这个载体不放松,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向群众问症,请群众把脉,坚持早查早改、边查边改、立说立改,把问题机制科学化、科学机制有效化、有效机制长效化。他要求,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六个带头”的总体要求,一级带动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加强活动督导和舆论宣传工作,确保活动实效性和保障性。
刘登元同志首先对市司法局党委前期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在讲话中指出,市司法局在认真学习中省市委精神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做好了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符合司法行政实际的实施方案。同时对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作了深入强调,对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具体要求,对整个活动的督导机制作了详细介绍。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同志对近年来司法局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等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端正态度,强化宗旨意识;二是要深刻反思查找存在的问题;三是要针对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四是要建章立制,着眼长效治理。
会议最后,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贾素婷对整个活动具体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民主评议。(市司法局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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