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质监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即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认真做好新法宣贯,绵阳质监局于12月13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会。全市质监系统包括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执法、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以及检验机构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对《特安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重点讲解了《特安法》对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调整的条文内容以及质检总局、省局对条文的细化和解释。
绵阳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静博到会并对宣贯《特安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特安法》创新了监管工作模式,加大了对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了特种设备报废、可追溯和缺陷召回制度,加重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质监部门作为这部法律的重要执行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这部重要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二要抓好宣贯。各县局要把《特安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该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氛围。三要注重实效。要以贯彻实施法律为契机,针对新时期特种设备面临设备快速增加、技术不断进步、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等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反思和研究现有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监管思路,转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传统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确保安全、便民高效为原则,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让社会公众参与到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工作中来,齐抓共管,形成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多元共治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次《特安法》的学习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参会人员法律意识,为该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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