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首届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词(辩护词)评选活动圆满结束
绵阳市为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词(辩护词)水平,充分调动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在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月活动中,开展首届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词(辩护词)评选活动。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代理词(辩护词)评选标准,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从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词(辩护词)文书书写格式、表述意见和观点、引用法律法规、联系案情等方面进行遴选,从全市近10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推荐遴选出21个候选代理词(辩护词)。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组成初评小组,从中评选出16个优秀法律援助代理词(辩护词)。10月10日,绵阳市司法局聘请7名法律专家评审组,对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词(辩护词)进行认真激烈的讨论,由评委独立的对16个初评的代理词(辩护词)进行评审打分,最终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
(法律援助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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